李适之〔唐代〕
李适之(694年-747年),原名昌,祖籍陇西成纪,唐朝宗室、宰相,恒山王李承乾之孙。李适之早年历任左卫郎将、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节度使、刑部尚书。天宝元年(742年),李适之拜相,担任左相,封清和县公。他与李林甫争权,但却不敌落败,被罢为太子少保,后贬宜春太守。天宝六年(747年),李适之听闻韦坚被杀,畏惧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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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贤初李适之天宝元年任左相,后遭李林甫算计,失去相位。
乐圣指爱好喝酒。且尚且,还。衔杯口含酒杯,指饮酒。
为(wèi)问请问,试问。为,此处表假设。一作“借”。
今朝(zhāo);今天,现在。">罢相
,乐圣且衔杯。
为问门前客,今朝几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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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扇相欹绿,香囊独立红。浸淫因重露,狂暴是秋风。
逸调无人唱,秋塘每夜空。何繇见周昉,移入画屏中。


六出花飞处处飘,粘窗著砌上寒条。
朱门到晓难盈尺,尽是三军喜气消。

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宋玉曰:"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
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闲丽,所受于天也;口多微辞,所学于师也;至于好色,臣无有也。"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无说则退。"玉曰:"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是时,秦章华大夫在侧,因进而称曰:"今夫宋玉盛称邻之女,以为美色,愚乱之邪;臣自以为守德,谓不如矣。且夫南楚穷巷之妾,焉足为大王言乎?若臣之陋,目所曾睹者,未敢云也。"王曰:"试为寡人说之。"大夫曰:"唯唯。臣少曾远游,周览九土,足历五都。出咸阳熙邯郸,从容郑、卫、溱 、洧之间 。是时春之末 ,迎夏之阳鸧鹒喈喈群女出桑此郊之姝华色含光,体美容冶,不待饰装。臣观其丽者,因称诗曰:'遵大路兮揽子祛'。赠以芳华辞甚妙。于是处子若有望而不来,若有来而不见。意密体疏俯仰异观;含喜微笑,窃视流眄。复称诗曰:'寐春风兮发鲜荣,洁斋俟兮惠音声,赠我如此兮不如无生。'因迁延而辞避。盖徒以微辞相感动。精神相依凭;目欲其颜心顾其义,扬《诗》守礼,终不过差,故足称也。"
于是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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