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俗不事事,巫风事妖神。事妖结妖社,不问疏与亲。
年年十月暮,珠稻欲垂新。家家不敛获,赛妖无富贫。
杀牛贳官酒,椎鼓集顽民。喧阗里闾隘,凶酗日夜频。
岁暮雪霜至,稻珠随陇湮。吏来官税迫,求质倍称缗。
贫者日消铄,富亦无仓囷。不谓事神苦,自言诚不真。
岳阳贤刺史,念此为俗屯。未可一朝去,俾之为等伦。
粗许存习俗,不得呼党人。但许一日泽,不得月与旬。
吾闻国侨理,三年名乃振。巫风燎原久,未必怜徙薪。
我来歌此事,非独歌政仁。此事四邻有,亦欲闻四邻。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