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晚渡怀古

蝉噪秋风满古堤,荻花寒渡思萋萋。潮声归海鸟初下,
草色连江人自迷。碧落晴分平楚外,青山晚出穆陵西。
此来一见垂纶者,却忆旧居明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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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招灵铸柱垂英烈,手执干戈征百越。诞今铸柱庇黔黎,
指画风雷开五溪。五溪之险不足恃,我旅争登若平地。
五溪之众不足平,我师轻蹑如春冰。溪人畏威思纳质,
弃污归明求立誓。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孙兮千万春。


宫门长闭舞衣闲,略识君王鬓便斑。
却羡落花春不管,御沟流得到人间。

卖炭翁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驾炭车辗冰辙。
人饥日已高,南门外泥中歇。
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
文书口称敕,车叱牛牵向北。
一车炭,千余斤,宫使将惜不
半匹红绡一丈绫向牛头充炭直。


花似匝。两点翠蛾愁压。人又不来春且恰。谁留春一霎。
消尽水沉金鸭。写尽杏笺红蜡。可奈薄情如此黠。寄书浑不答。


刘沧 简介
刘沧(约公元八六七年前后在世),字蕴灵,汶阳(今山东宁阳)人。生卒年均不详,比杜牧、许浑年辈略晚,约唐懿宗咸通中前后在世。体貌魁梧,尚气节,善饮酒,好谈古今,令人终日倾听不倦。公元854年(大中八年),刘沧与李频同榜登进士第。调华原尉,迁龙门令。沧著有诗集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刘沧为公元854年(宣宗大中八年)进士。据 《唐才子传》,刘沧屡举进士不第,得第时已白发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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