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芸子〔宋代〕
李芸子;约公元一二四一年前后在世;字耘叟,号芳洲,昭武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理宗淳佑初前后在世。生平不详,尝居桂林帅府。工词,有词集,《花庵词选》戴石屏为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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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西风早处,一番雨,一番秋。记国园斜阳,去年今日,落叶林幽。悲歌几回激烈,寄疏狂、酒令与诗筹。遗恨清商易改,多情紫燕难留。
嗟休。触绪茧丝抽。旧事续何由。奈予怀渺渺,羁愁郁郁,归梦悠悠。生平不如老杜,便如它、飘泊也风流。寄语庭柯径竹,甚时得棹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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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行,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行室,奔入焉。狼自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缚以带。出视,狼胀如牛,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之以归。
非屠,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天下今无事,云中独未宁。忝驱更戍卒,方远送边庭。
马饮长城水,军占太白星。国恩行可报,何必守经营。


鲁客抱白鹤,别余往泰山。
初行若片云,杳在青崖间。
高高至天门,日观近可攀。
云山望不及,此去何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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