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游 1059篇诗文

我吟传舍咏,来访真人居。烟岭迷高迹,云林隔太虚。
窥庭但萧瑟,倚杖空踌躇。应化辽天鹤,归当千岁馀。


共工赫怒,天维中摧。
鲲鲸喷荡,扬涛起雷。
鱼龙陷人,成此祸胎。
火焚昆山,玉石相磓。
仰希霖雨,洒宝炎煨。
箭发石开,戈挥日回。
邹衍恸哭,燕霜飒来。
微诚不感,犹絷夏台。
苍鹰搏攫,丹棘崔嵬。
豪圣凋枯,王风伤哀。
斯文未丧,东岳岂颓。
穆逃楚难,邹脱吴灾。
见机苦迟,二公所咍。
骥不骤进,麟何来哉!
星离一门,草掷二孩。
万愤结缉,忧从中催。
金瑟玉壶,尽为愁媒。
举酒太息,泣血盈杯。
台星再朗,天网重恢。
屈法申恩,弃瑕取材。
冶长非罪,尼父无猜。
覆盆傥举,应照寒灰。


惜彼落日暮,爱此寒泉清。
西辉逐流水,荡漾游子情。
空歌望云月,曲尽长松声。


延陵有宝剑,价重千黄金。
观风历上国,暗许故人深。
归来挂坟松,万古知其心。
懦夫感达节,壮士激青衿。
鲍生荐夷吾,一举置齐相。
斯人无良朋,岂有青云望。
临财不苟取,推分固辞让。
后世称其贤,英风邈难尚。
论交但若此,友道孰云丧。
多君骋逸藻,掩映当时人。
舒文振颓波,秉德冠彝伦。
卜居乃此地,共井为比邻。
清琴弄云月,美酒娱冬春。
薄德中见捐,忽之如遗尘。
英豪未豹变,自古多艰辛。
他人纵以疏,君意宜独亲。
奈向成离居,相去复几许。
飘风吹云霓,蔽目不得语。
投珠冀相报,按剑恐相距。
所思采芳兰,欲赠隔荆渚。
沉忧心若醉,积恨泪如雨。
愿假东壁辉,馀光照贫女。


客有思天台,东行路超忽。涛落浙江秋,沙明浦阳月。
今游方厌楚,昨梦先归越。且尽秉烛欢,无辞凌晨发。
我家小阮贤,剖竹赤城边。诗人多见重,官烛未曾然。
兴引登山屐,情催泛海船。石桥如可度,携手弄云烟。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自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及舜自为天子,而皋、夔、稷、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更相称美,更相推让,凡二十二人为一朋,而舜皆用之,天下亦大治。《书》曰:“纣有臣亿万,惟亿万心;周有臣三千,惟一心。”纣之时,亿万人各异心,可谓不为朋矣,然纣以亡国。周武王之臣,三千人为一大朋,而周用以兴。后汉献帝时,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目为党人。及黄巾贼起,汉室大乱,后方悔悟,尽解党人而释之,然已无救矣。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

夫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戮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莫如舜之二十二臣,舜亦不疑而皆用之;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周武之世,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然周用此以兴者,善人虽多而不厌也。

嗟呼!兴亡治乱之迹,为人君者,可以鉴矣。


客梦方在家,角声已催晓;匆匆行人起,共怨角声早。
马蹄终日践冰霜,未到思回空断肠。
少贪梦里还家乐,早起前山路正长。


平山栏槛倚晴空,山色有无中。
手种堂前垂柳,别来几度春风?
文章太守,挥毫万字,一饮千钟。
行乐直须年少,尊前看取衰翁。


堤上游人逐画船,拍堤春水四垂天。绿杨楼外出秋千。
白发戴花君莫笑,六幺催拍盏频传。人生何处似尊前!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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