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笑不饮,此说岂无见。
五斗叫刘伶,哀来泪如霰。
嗟彼太康子,冢中亦杯坫。
固知好饮徒,无咽可浇咽。
杯出黄土中,忽复受倾灌。
譬彼避秦人,乃不知有汉。
我欲学卢充,诣市卖金碗。
庶几遇小姨,知是崔氏玩。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