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家鬓未生,到城鬓似发。临川望,灞水不入越。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野人爱向山中宿,况在葛洪丹井西。庭前有个长松树,夜半子规来上啼。
山弄夕辉眉淡扫。溪分新水支流小。醉梦风光凝望杳。云树绕。杜鹃怨处谁能晓。浮世悠悠波渺渺。蜗争何事何时了。天为无情方不老。休苦恼。随缘诗酒清闲好。
渝州江上忽相逢,说隐西山最上峰。略坐移时又分别,片云孤鹤一枝筇。
寒日萧萧上琐窗,梧桐应恨夜来霜。酒阑更喜团茶苦,梦断偏宜瑞脑香。秋已尽,日犹长,仲宣怀远更凄凉。不如随分尊前醉,莫负东篱菊蕊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