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宝林寺禅者壁(山名飞来峰)

邃岩乔木夏藏寒,床下云溪枕上看。
台殿渐多山更重,却令飞去即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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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山最胜,一界是诸天。上路穿岩竹,分流入寺泉。
蹑云丹井畔,望月石桥边。洞壑江声远,楼台海气连。
塔明春岭雪,钟散暮松烟。何处去犹恨,更看峰顶莲。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又海棠开後,楼上倍觉春寒。绿叶润,雨初乾。爱远树团团。当时胜买名花种,那信付与谁看。十载事,土花漫。但青得阑干。
悲欢。思人世、真如一梦,留不住、城头日残。看眼底、西湖过了,又还见、赵舞燕歌,抹粉涂丹。凭君更酌,後日重来,直是睛难。


风拍波惊,露零秋觉,断绿衰红江上。艳拂潮妆,澹凝冰靥,别翻翠池花浪。过数点斜阳雨,啼绡粉痕冷。
宛相向。指汀洲、素云飞过,清麝洗、玉井晓霞佩响。寸藕折长丝,笑何郎、心似春荡。半掬微凉,听娇蝉、声度菱唱。伴鸳鸯秋梦,酒醒月斜轻帐。


壮岁从戎,曾是气吞残阵云高、狼烽夜举。朱颜青鬓,拥雕戈西。笑儒冠、自来多误。
功名梦断,却泛扁舟吴楚。漫悲歌、伤怀吊古。烟波无际,望秦关何处。叹流年、又成虚度。


方干 简介
方干(809—888)字雄飞,号玄英,睦州青溪(今淳安)人。擅长律诗,清润小巧,且多警句。其诗有的反映社会动乱,同情人民疾苦;有的抒发怀才不遇,求名未遂的感怀。文德元年(888年),方干客死会稽,归葬桐江。门人相与论德,谥曰“玄英先生”,并搜集他的遗诗370余篇,编成《方干诗集》传世。《全唐诗》编有方干诗6卷348篇。宋景佑年间,范仲淹守睦州,绘方干像于严陵祠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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