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路远仙城,自王郎去后,芳卿憔悴。锦段镜空,重铺步障新绮。凡花瘦不禁秋,幻腻玉、腴红鲜丽。相携。试新妆乍毕,交扶轻醉。
长记断桥外。骤玉骢过处,千娇凝睇。昨梦顿醒,依约旧时眉翠。愁边暮合碧云,倩唱入、六幺声里。风起。舞斜阳、阑干十二。
霏霏小雨恼春光。烟水更弥茫。昨宵把酒高歌处,任一声、鸡唱清江。憔悴杏花如许,情怀应似东阳。
宿酲犹在莫传觞。消闷苦无方。几时玉杵蓝桥路,约云英、同捣玄霜。冷落黄昏庭院,梦回家在三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