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院题

梧桐叶落满庭阴,锁闭朱门试院深。
曾是昔年辛苦地,不将今日负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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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少集兰亭,季伦宴金谷。金谷太繁华,兰亭阙丝竹。
何如今日会,浥涧平泉曲。杯酒与管弦,贫中随分足。
紫鲜林笋嫩,红润园桃熟。采摘助盘筵,芳滋盈口腹。
闲吟暮云碧,醉藉春草绿。舞妙艳流风,歌清叩寒玉。
古诗惜昼短,劝我令秉烛。是夜勿言归,相携石楼宿。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


客程殊未极,舣棹泊回塘。
水宿知寒早,愁眠觉夜长。
远钟和暗杵,曙月照晴霜。
此夕相思意,摇摇不暂忘。


年来数出觅风光,亦不全闲亦不忙。放鞚体安骑稳马,
隔袍身暖照晴阳。迎春日日添诗思,送老时时放酒狂。
除却髭须白一色,其馀未伏少年郎。

魏扶 简介
魏扶(?-850年7月14日),字相之,唐朝官员,唐宣宗年间任宰相。魏扶虽居高位,但作为唐朝官史的两唐书没有他的传,故其家世几无记载。据《新唐书·宰相世系二(魏氏)》所载,他的祖父叫魏盈,父亲叫魏昌,均无官职。《全唐诗》收入了魏扶的三首诗并对他做了简单介绍,称他在唐文宗年间的太和四年(公元830年)中了进士第,大中三年兵部侍郎同平章事。唐宣宗年间的849年,魏扶在兵部侍郎、判户部任上被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实质意义上的宰相并于850年在宰相任上去世。魏扶之子魏筜,字守之,官至刑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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