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娘子

天涯触目伤离绪。登临况值秋光暮。手捻黄花,凭谁分付。雍雍雁落蒹葭浦。
凭高目断桃溪路。屏山楼外青无数。绿水红桥,锁窗朱户。如今总是销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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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欲老南海村,帝遣巫阳召我魂[1]。
杳杳天低鹊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其必来而纵之,是上下之情也;其必免而复来,是下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斋戒坐三旬,笙歌发四邻。月明停酒夜,眼暗看花人。
赖学空为观,深知念是尘。犹思闲语笑,未忘旧交亲。
久作龙门主,多为兔苑宾。水嬉歌尽日,雪宴烛通晨。
事事皆过分,时时自问身。风光抛得也,七十四年春。

清晓因兴来,乘流越江岘。
沙禽近方识,浦树遥莫辨。
渐至鹿门山,山明翠微浅。
岩潭多屈曲,舟楫屡回转。
昔闻庞德公,采药遂不返。
金涧饵芝朮,石床卧苔藓。
纷吾感耆旧,结揽事攀践。
隐迹今尚存,高风邈已远。
白云何时去,丹桂空偃蹇。
探讨意未穷,回艇夕阳晚。


晨光射牖,新燕子、一一穿帘飞去。露晞鸳瓦,萧瑟风生琼宇。香篆烟消昼永,锁深院、留花半吐。映绛绡、冰雪肌肤,自是清凉无暑。
浮荣河用萦怀,冷笑看、车马喧喧尘土。地偏心远,终日何妨扃户。一枕江南好梦,泛孤棹、轻烟细雨。被数声、幽鸟惊回,砌下槐阴亭午。


蔡伸 简介
蔡伸(1088—1156)字伸道,号友古居士,莆田(今属福建)人,蔡襄孙。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年间,出知潍州北海县、通判徐州。赵构以康王开大元帅幕府,伸间道谒军门,留置幕府。南渡后,通判真州,除知滁州。秦桧当国,以赵鼎党被罢,主管台州崇道观。绍兴九年(1139),起知徐州,改知德安府。后为浙东安抚司参谋官,提举崇道观。绍兴二十六年卒,年六十九。《宋史翼》有传。伸少有文名,擅书法,得祖襄笔意。工词,与向子諲同官彭城漕属,屡有酬赠。有《友古居士词》一卷。 存词175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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