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造物巧钟赋,新腊报花期。江梅清瘦,只是洁白逞芳姿。我欲超群绝类,故学仙家繁杏,秾艳映横枝。朱粉腻香脸,酒晕著冰肌。
玉堂里,山驿畔,最希奇。谁将绛蜡笼玉,香雪染胭脂。好向歌台舞榭,斗取红妆娇面,偎倚韵偏宜。羌管莫吹动,风月正相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