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调歌头(奉陪永康白使君游青城再次韵)

雪岭倚空白,霜柏傲寒青。千岩万壑奇秀,禽鸟寂无声。好是群贤四集,同访宝仙九室,中有玉京城。眼底尘嚣远,胸次利名轻。
云山旁,烟水畔,肯渝盟。传呼休要喝道,方外恐猜惊。雅羡林泉胜概,倘遂田园归计,志愿足平生。此意只自解,聊复为君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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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方侧席,四海仰文明。好把孤吟去,便随公道行。
梁园浮雪气,汴水涨春声。此日登仙众,君应最后生。

黄鹄矶头红染泪,手杀都堂如儿戏;
飞鞍叠骑尘碾尘,报书一夕三回至。
天子圣明臣敛手,胸臆决尽天下事。
二百年来好纪网,辰裂星纷委平地。
天长阍永叫不闻,健马那堪持朽辔。
书生痛哭倚蒿篱,有钱难买青山翠。

湖阔兼云雾,楼孤属晚晴。
礼加徐孺子,诗接谢宣城。
雪岸丛梅发,春泥百草生。
敢违渔父问,从此更南征。


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之。

臣闻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坏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始而求其端,则刑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也甚矣。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今时古君子,玉立众人间。
再世黄叔度,三生元鲁山。
把麾浑细事,忧国欲愁颜。
恨不频相见,空书谩往还。


京镗 简介
京镗(1138 —1200)字仲远,南宋丞相、词人,晚号松坡居士,豫章(今江西南昌)人。高宗绍兴二十七年进士。历知江州瑞昌县。孝宗召对称旨,擢监察御史,累迁右司郎官。淳熙十五年,授四川安抚制置使,知成都府。光宗绍熙二年(1191),召为刑部尚书。五年,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庆元二年(1196)拜右丞相,六年进左丞相,封翼国公。卒年六十三。卒后赠太保,谥文忠,后改谥庄定。有诗集七卷、词集《松坡居士乐府》二卷,《文献通考》传于世。事见《诚斋集》卷一二三《京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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