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三中丞去岁有台中五言四韵未及酬…因追曩篇持以赠之

在昔谬司宪,常僚惟有君。报恩如皎日,致位等青云。
削稿书难见,除苛事早吟。双旌不可驻,风雪路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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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烽火连三月。不堪对酒长亭别。休作断肠声。老来无泪倾。
风高帆影疾。目送舟痕碧。锦字几时来。薰风无雁回。


十年离乱后,长大相逢。
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
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
明日巴陵道,秋山又几重。


(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无刑,故为《至理》之诗
一章三韵十二句)
理何为兮,系修文德。加之清一,莫不顺则。意彼刑法,
设以化人;致使无之,而化益纯。所谓代刑,以道去杀。
呜呼呜呼!人不斯察。


腰不为米折,头独采菊低。
晚节名元亮,思与隆中齐。

浅渚荷花繁,深塘菱叶疏。独往方自得,耻邀淇上姝。
广江无术阡,大泽绝方隅。浪中海童语,流下鲛人居。
春雁时隐舟,新荷复满湖。采采乘日暮,不思贤与愚。

武元衡 简介
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政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政,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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